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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日期:2018-03-05 14:51:0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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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仁化县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紧扣仁化县经济发展大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仁化县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本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工作亮点

我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程,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印发《仁化县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我县工作实际于2017年4月11日制定和印发了《仁化县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工作计划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于8月31日印发了《仁化县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和细化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为今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做好了安排和部署。

(二)推进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

2017年,为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方式,由县法制局具体负责选聘工作,根据《韶关市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聘程序规则》,通过挂网公开招聘、评审、公示等程序选聘了四名律师作为县政府的兼职法律顾问。县政府法律顾问室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律师全年完成法律咨询2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0余件,代理复杂行政诉讼案件4件、审查合同15件,参与我县召开的相关协调会议20余次,充分发挥了法律“智囊团”作用,保障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提升了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及《韶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2017年1月至今,县政府已制定和印发了《仁化县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仁化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仁化县县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仁化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四份政府规范性文件,四份文件都经过了公开征求各单位意见、在仁化县人民政府网挂网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政府法律顾问及县法制局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均规范了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且均已向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和韶关市法制局备案。

(四)认真做好政府文件清理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务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县政府决定对县政府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成立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县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具体日常事务及组织协调工作由县法制局负责,清理范围为自县政府成立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根据《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化县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978年1月1日前制发的文件原则上废止,1978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制发的共计6032件政府文件,经各责任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或牵头实施的县政府文件提出具体清理意见后,由县法制局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全部文件逐一提出保留、修订、废止或者失效的审核意见。

(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贯彻执行国家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凡法律、法规规定和涉及公共利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应进行听证。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责任倒查制度及支持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严格按照《韶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今年我县做出的《韶关市仁化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这一重大行政决策履行了挂网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评审论证、充分做好风险评估工作、政府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及上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在县政府网公开等程序。

    二、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根据2017年1月20日《韶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仁化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的批复》(韶机编办发〔2017〕39号),我县于2017年1月23日设立仁化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在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挂牌。实现我县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明确职责边界。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县法制局组织开展了两期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聘请了律师授课,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320人,培训内容包括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注意的有关事项、行政执法证管理系统及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统一考试系统操作实务以及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方式以集中培训为主、自学为辅。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全面和高标准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和新申请执法资格人员的培训及考试发证工作,对岗位调整、离岗、退休等人员及时予以换证或注销,落实好执法人员进入、退出机制。结合依法行政年底考核,持之以恒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审查过程中, 严把案件质量, 对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督促整改,从执法程序、法律文书、适用依据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指导,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三、努力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畅通群众救济途径。

(一)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促进平安仁化建设。

以平安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坚持“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有效处理了一批缠访、闹访、无理上访事件,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了不和谐因素。没有发生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群体性上访。  

(二)全面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办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严格对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基本要求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严格审查程序,在调查清楚事实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2017年,县法制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18件,其中不服林地林木行政裁决10件,不服行政确认2件,不服行政命令5件,不服行政处罚1件,已审结16件,维持11件,撤销3件,因和解、调解申请人自行撤回而终止审查2件。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县法制局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处理好每一个行政争议,对依法应当纠错的具体行政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全年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为16.7%,综合纠错率为27.8%,切实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县政府行政行为,提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计18件,县法制局工作人员出庭应诉10件,其中经过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案件7件,未经行政复议当事人直接提起诉讼的案件3件,经法院一审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8件,被撤销1件,判决赔偿1件。

2017年,县政府及部门本着尊重法律、敬畏法律、依靠法律的理念,严格落实《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真履行各级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诉讼判决和裁定。认真贯彻落实《韶关市行政应诉工作办法》,突出抓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及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履行应诉职责工作,县政府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案件1件。

四、不足之处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7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不足,仍有一些工作有待于进一步的落实、提高和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行政决策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时代的进步,许多决策方式需要得到改善,而且在决策中还未形成完整、便捷、有效的民意沟通渠道和十分规范、严密的程序体系。

二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有待进一步提高;有些执法案件只注重实体,轻视程序,存在执行不到位现象。

三是从事法制工作及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专职人员相对不足,依法行政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为此,下阶段我们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依法行政的目标,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二是规范文件备案监督审查工作,保证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三是全面推行和深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行政强制行为的监督检查活动;

五是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联动互动机制,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六是加强法制机构和人员建设,努力保证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