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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搬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第二次)

发布日期:2015-12-29 11:10:21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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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项目地址:仁化县周田镇雷坑村地块

建设性质:易地搬迁

项目概要:

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有色金属废料为主,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大型环保科技型民营企业,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收集、贮存、处理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15000/年)目前广东省韶关市仁化县群乐经济开发区有一个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即现有工程)。随着经济发展、环保要求等的提高以及仁化县产业用地规划的缘故,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将现有工程搬迁至仁化县周田镇雷坑村地块,建设“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搬迁项目”。

本项目的规模保持现有规模不变,仍为综合利用有色金属冶炼废物(HW4815000/年,回收铅锭、铜锭、锗锭等产品。项目的用水、用电、排水均借助均市政有关设施统一解决。项目占地面积400多亩,员工500人,年生产33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员工不在厂区内食宿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的产生源主要有:平整场地、开挖基础、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施工间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如打桩机、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约75~105dBA)。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基础开挖可能排泄的地下水,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本项目在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另外在场地平整过程还将产生一定数量的多余土石方等。

2)运营期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盐类和重金属污染物,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氨氮、粪大肠菌群等,经一元化污水处理装置再经深度水处理站处理,深度处理后全部回用。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本项目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带来影响,不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废气为有组织排放的SO2NOx、烟尘、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硫酸雾和盐酸雾等,无组织排放的硫酸雾和盐酸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风机和泵机等,其声源组合级约达60-110dB(A)。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各类炉渣、废气处理回收的各种重金属烟尘、污水处理污泥、生活垃圾等。

3)环境风险影响

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是硫酸和氯气等化学品的泄漏,以及项目原料运输、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评价表明正常生产情况下发生硫酸、氯气泄漏事故风险极低。分析表明,本项目的硫酸、氯气等危险化学品泄漏的事故风险概率为1.3×10-5。报告对硫酸、氯气等泄漏事故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发生硫酸泄漏事故时,约在下风向20m处达到最大落地浓度0.021mg/m3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解除闲置》(GBZ2-2002)标准限值的要求;在氯气罐发生泄漏时,对照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1-2007)》规定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1mg/m3),D稳定度下氯气的影响范围一般在0-1200m范围内,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但持续时间很短。下风向上在E稳定度下100米内超过致命损害浓度,均没有超过危及生命浓度。由于氯气储存区1000m内均需无敏感点,因此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3、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措施

1)项目环保措施

项目建成后,将在工艺流程中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通过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各工段炉窑废气经“表面冷却+袋式除尘”或“沉降斗+袋式除尘”后经氧化锌脱硫系统脱硫后尾气高空排放;各车间通风废气经布袋收尘或玻璃钢净化塔设备处理后高空排放;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相应的消声、隔音措施,使噪声环境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含重金属炉渣、烟尘、污泥等返回项目窑炉熔炼,一般固体废物送尾渣处理车间制砖,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环境风险措施

项目建成后,硫酸罐区设置足够容积的围堰来避免硫酸泄漏的影响。建设一座事故废水池300m3、一座消防废水事故池300 m3(可容纳1次消防废水量)和一座初期雨水池1500 m3(可容纳1次暴雨产生的初期雨水),有效避免废水事故排放对浈江的不良影响。通过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置监控装置、重要设备一用一备的措施,有效避免废气事故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不良影响。通过加高厂区地面标高,加高废水池的地面标高,基地建设防洪堤等措施,可有效避免洪水对本项目的影响。

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并采取一系列有效控制措施,项目开发过程中及建成运营后产生的这些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对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废水,因此不会造成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位变化,不会对区内地下水质带来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模型预测表明:本项目正常排放时污染物的小时浓度、日均浓度和年均浓度的最大值均较小,在各敏感点造成的浓度增值也较小,叠加本底值后均未超标。因此报告认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建设后,如不采取措施,则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昼间全部边界达标,夜间有超标现象;采取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昼间和夜间全部边界达标。综上所述,在采取降噪措施后,本项目噪声对各边界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送尾渣处理车间制砖,重金属炉渣、烟尘、污泥等返回厂区工业窑炉熔炼,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可接受的。

5、风险评价结论:拟建项目发生风险事故的因素主要是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泄漏、废气和废水的泄露,落实环评提出的一系列措施后,发生风险事故的概率极低,按环评的措施应对,不会造成明显危害。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1)点击下载本网页附件;

2)向以下联系人咨询:

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工;通讯地址:广东省仁化县群乐经济开发区;联系电话:0751-6320033;传真:0751-6320899;电子邮箱sgyh@sgyh.net.cn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联系人:王工;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邮编:510275;电话:020-84112463;传真:020-84112465;电子信箱:zhshwxl@yahoo.com.cn

期限:本公告及环境影响简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

主要事项:对项目选址是否合理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其他的建议。请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必要时会通知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

具体形式: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有关联系人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请注明其依据或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东银海有色金属渣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20151229

    附件: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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