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韶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县组织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了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电站片区河段、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山生态博士园片区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现将河道管理范围界线发布前予以公示,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一、划界范围
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电站片区河段位于丹霞电站上游侧的右岸,划界河段长约201m;
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山生态博士园片区河段位于阳元桥上游侧锦江右岸,划界河段长约191m;
二、划界标准
划界采用防护标准取20年一遇,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岸线交界线为河道管理范围线。
三、划界成果
经现场勘测,按照划界划界标准,计算洪水位,结合河道实际岸线状况等综合因素,形成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电站片区河段、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山生态博士园片区河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报告。有关节点坐标请到仁化县水务局实名查阅。
四、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仁化县水务局提出宝贵意见。
书面意见请邮寄至:仁化县建设路44号仁化县水务局
联系人:黄韬
联系电话:0751-6800393
传真:0751-6352328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rhxhzbgs@163.com
附件1:
锦江河丹霞街道丹霞电站片区河段划界公示图
仁化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