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及《韶关市矿产资源管理规定》(韶府规[2017]1号)的规定,我局颁发的仁化县城口镇声和萤石矿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2002010116120079484)有效期截止于2014年9月8日,因逾期未申请延续已自行废止。我局拟予以注销,请采矿权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仁化县自然资源局办理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