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组干〔2016〕11号
关于赖海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委常委会2016年4月19日研究决定:
赖海文同志任中共仁化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
李道成同志为仁化县林业局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干部,免去其仁化县水务局享受副科级职级待遇干部;
赖建新同志任仁化县教育局教研室副科级干部。
免去:
詹碧清同志的中共仁化县扶溪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有鸿同志的中共仁化县委讲师团副团长职务;
陈志辉同志的中共仁化县公安局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职务;
聂萍秀同志的仁化县依法治县办副主任职务;
马忠华同志的中共仁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仁化县监察局第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职务;
王敏同志的中共仁化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仁化县监察局宣教调研室主任职务;
关东升同志的仁化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曾宪衍的中共仁化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
中共仁化县委组织部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