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刘东强同志符合公务员录用资格条件,拟同意录用为公务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7月12日—7月18日
联系电话:0751-6390881
仁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2日
招录单位 及职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毕业院校 或工作单位 |
仁化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10603240501001 | 刘东强 | 男 | 999060801903 | 华南农业大学 广州市人民印刷厂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