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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发展改革和政务数据局、县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4-09-03 10:07:26 来源:仁化县发展改革和政务数据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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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县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发展改革领域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负责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

(二)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市场经济制度和现代经济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五)负责全县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级政府年度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项目。

(六)组织拟订并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区域发展重大问题。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实施重大产业工程。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综合分析研判消费变动趋势,统筹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牵头拟订并协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负责全县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

(八)负责重大基础设施的综合协调。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审核能源发展战略、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核准或审核重大能源投资项目,推动能源结构调整。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发展有关重大问题。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全县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协调解决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十)组织拟订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等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推进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进全县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十二)推进实施全县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发展和运行调节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相关信息。推进能源市场建设,维护能源市场秩序。

(十三)研究提出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起草全县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少数由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拟订统计工作规划和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实施,指导全县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各镇(街)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县情县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数据。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涉外调查活动。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城乡居民收入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旅游、对外经济、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组织实施能源、投资、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全县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协助管理各镇(街)统计员。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发改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韶关调查队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宣传、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下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纪检监察、离退休干部服务、党群等工作。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

(二)综合规划和产业发展股

提出全县重大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县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全县规划管理制度,统筹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发展规划。统筹县级规划编制立项。组织拟订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推动“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有关工作。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实产业政策。协调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

(三)投资管理股

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政策、规划、计划和措施,按权限审核重大投资项目。规划全县重大项目布局,统筹谋划储备重大项目,拟订县重点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四)价格和收费管理股               

承担全县价格调控工作,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省市价格和收费改革方案,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价格听证。牵头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组织拟订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的定价机制及政策,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制定和调整县级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服务价格或收费标准并实施。组织全县重要农产品、重要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拟订全县粮食流通设施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统筹县级储备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研究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及其他重大问题,组织起草粮食流通和加工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股                                 

(七)社会发展和能源股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社会产业发展政策及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八)政务服务和数据安全股

负责起草全县政务信息化相关政策和规范化文件,拟订辖区内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等改革建设规划,协调数字经济发展重大政策和项目。组织协调推进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负责“数字政府”平台运维、管理,组织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九)综合统计和执法监督股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各镇(街)生产总值;组织全县投入产出调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管理和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负责统计数据的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起草《统计公报》、组织《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编印、发布;拟订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规划,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检查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办理统计方面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事务;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负责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依法审批或者备案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监督管理全县社会机构调查活动。

(十)产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第一、二、三产业的统计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经济基本情况、农林牧渔业、工业、交通、能源、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建筑业、房地产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文化产业等统计调查;对重点工业企业和园区工业进行统计监测;组织实施对全县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的统计监测,做好全县GDP能耗的测算和上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十一)社会统计股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城乡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和劳动报酬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邮政业、外贸、外资、对外经济合作、旅游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指导农村统计网络和基础建设;负责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统计监测;负责社会发展综合评价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统计分析。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仁化县新城路2号三中心一馆大楼

联系电话:0751-6800226

五、负责人姓名

局长刘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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