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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4-09-03 10:04:09 来源:仁化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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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职能

(一)起草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和改革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研究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建议,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县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配合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

(四)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五)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科技、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七)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商品供求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八)指导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技改、科技、商务等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九)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二)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四)推进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五)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

(十六)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七)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十八)拟订本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

(二)运行监测股。拟订工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配合上级开展珠江西岸装备产业带推进工作。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相关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及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三)信息产业股。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依法管理无线电工作。负责无线电的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四)县中小企业局。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五)科技股。拟订全县科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规划、促进科技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提出激励科技创新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等相关工作。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创业。配合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承担科技扶贫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指导县内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承担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六)贸易市场股。监测、分析商贸流通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物流业等)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和协调工商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七)对外经济贸易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拟订本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相关工作。申办、协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协调指导对港澳台贸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职称评定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仁化县新城路2号

联系电话:0751-6352254

传真号码:0751-6800812

电子邮箱:gdrhjxj@163.com

五、负责人

赵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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