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1.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县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拟订并组织落实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协助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及推进健康服务和医养结合工作。
5.落实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9.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研究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高素质专业化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2.拟订促进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推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五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以及重要会议筹办工作;负责医疗机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
2.法规与综合监督股。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措施和建议,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财务股。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医疗器械采购工作,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4.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承担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开展卫生健康资源与医疗服务的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工作。承担和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
5.疾病预防控制股(卫生应急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免疫规划,完善疾病防控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和安全工程卫生评价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医政股(中医股)。拟订全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监督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药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促进我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中医医疗、保健等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组织实施中医药特色优势和防治重大疾病的建设规范及标准;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均等化及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组织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推广应用中医适宜技术;监督管理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业务;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以及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7.基层卫生健康股。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8.妇幼健康股。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9.科技教育与宣传股。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全(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县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措施、方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创建、巩固省或市卫生城镇活动;组织开展全县的市容环境卫生、城乡爱国卫生管理、监督和效果评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大疫情、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对策;协调有关部门抓好全县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能力;组织开展全县的除“四害”工作,负责除“四害”的指导、监督、监测、管理和评价;指导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提高工民的生活水平;无偿献血工作;承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工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三、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仁化县沿江路21号
联系电话:0751-6352186
传真号码:0751-6352186
电子邮箱:rhwsjkj@163.com
五、负责人姓名
局 长:谢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