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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日期:2023-09-08 11:22:18
来源: 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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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仁化县机构改革方案》设立,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仁化县科学技术局、仁化县商务局牌子。内设10个股室,分别是办公室、运行监测股、技改创新与工业节能股、信息产业股、县中小企业局、科技管理股、贸易市场股、对外经济贸易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和人事股。县工信局(县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一、机关职能

(一)起草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国有企业监管和改革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国有企业领域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研究全县科技发展重大布局、优先领域政策建议,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内外贸融合发展,优化商贸流通产业布局和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监管和体制改革。组织实施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信息化、科技、国有企业领域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拟订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编制县重大科技计划、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创业。配合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作。

(四)指导协调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五)牵头拟订有关健全和规范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进流通标准化。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会展、电子商务、商务服务等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促进贸易增长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商品贸易结构调整。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

(七)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运行态势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商品供求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牵头负责企业数据信息采集、统计、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

(八)指导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编制工业、信息化、商务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提出促进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措施和意见,促进工业投资。负责技改、科技、商务等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

(九)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经济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负责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进服务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

(十)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

(十一)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服务,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促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十二)承担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的发展工作。拟订促进数字经济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和开发应用的标准规范。推进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

(十三)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四)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十五)推进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六)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计划。

(十七)负责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指导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十八)组织实施优化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和国际品牌建设。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

(十九)拟订本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负责对外贸易管理工作。

(二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有企业改革、资本的方针、政策,负责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国资资本的监管优化,研究拟订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性措施和改革方案,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指导国有企业的管理工作。对县属工业和授权经营企业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商务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国企监管领域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强化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商务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突出以“管资产”向“管资本”的国有企业监管方式进行转变,最大限度发挥国有企业经营权。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拟订支持工业、信息化、科技、商务领域项目及相关领域新兴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逐步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二十三)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相关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全县盐业工作,负责制定盐业产业政策和加强行业管理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工信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及行政复议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政务公开、宣传等工作。

(二)运行监测股。拟订工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提出工业、信息化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综合分析工业、信息化领域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配合上级开展珠江西岸装备产业带推进工作。

(三)技改创新与工业节能股。跟踪服务相关重大工业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审核、上报和办理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指导相关领域技术改造、技术创新项目设备招标工作。参与工业、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上报工作。指导推动制造业及相关新兴产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指导工业企业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相关工作。推进绿色制造。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原材料工业、新材料工业及消费品工业产业政策措施并协调落实,监测相关工业的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承担全县稀土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协调烟草工业生产和专营管理。综合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四)信息产业股。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信息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工业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促进信息消费发展。承担信息网络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的有关协调工作。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协调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规划。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组织实施社会经济领域大数据收集、管理、开发、应用等标准规范。依法管理无线电工作。负责无线电的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工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承担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承担县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相关行业管理工作。

(五)县中小企业局。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协调组织对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融资的政策措施,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六)科技管理股。拟订全县科技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规划、促进科技发展、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协调、提出激励科技创新和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承担优化科研体系建设工作,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归口的各项财政专项资金和经费的总体计划、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等相关工作。承担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相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进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创业。配合推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区域科技创新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指导农村科技进步、专业镇技术创新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承担科技扶贫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指导县内科研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承担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七)贸易市场股。监测、分析商贸流通服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并组织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物流业等)行业管理、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指导和协调工商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八)对外经济贸易股。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协调和指导本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拟订本县招商引资、对外投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和服务工作,参与制定本县促进投资规划和改善投资环境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负责,负责对外贸易管理相关工作。申办、协办或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展销会、洽谈会、交易会,协调指导对港澳台贸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负责已改革、转制企业留守工作的监管。拟订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导体系,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对县属工业和授权经营企业的国有资产经营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国有产权的转让、变更的政策协调,参与审批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及相关的改革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所监管企业班子及有关人员进行审计监督和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审批国有企业的兼并、承包、租赁等改革转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十)人事股。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服务、职称评定等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仁化县新城路2号

联系电话:0751-6352254

传真号码:0751-6800812

电子邮箱:gdrhjxj@163.com

五、负责人:赵丹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