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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日期:2023-09-08 10:48:09
来源: 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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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根据《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仁化县机构改革方案》(仁发〔2019〕4号),经报县委和县政府批准,机构和编制调整为:县住管局内设办公室、住房发展与房地产业监管股、城市建设管理股、建筑业管理股、执法大队机构5个。核定机关编制21个。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6名。

一、机职能

(一)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城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县公房管理和棚户区、危旧公房改造工作。

(二)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提出全县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三)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县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定额并指导实施,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及造价咨询等机构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度有关技术标准、制度,监督燃气企业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织协调燃气企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五)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县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査和处理,审査县大中型建筑工程初步设计,负责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备案,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负责建材产品准入使用和建筑节能、新型墙体材料以及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承担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任。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有形建筑市场及招标投标案资料的管理。

(八)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九)指导监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负责城市测绘的管理工作。

(十)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人事、机构编制、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宣传、安全、保密、督办和政务公开工作。

(二)住房发展与房地产业监管股。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拟定年度房地产发展计划;指导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市场、房屋商品化和物业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交易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负责并组织实施城市经济造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发证工作,商品房销售备案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业、物业管理企业、社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指导交易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住房制度盖章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的监督和审批。

(三)建筑业管理股。拟定建筑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技术政策;规范建筑市场行为;负责核发建筑类施工许可证;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监督和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标准的执行;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负责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四)城市建设管理股:综合管理和指导市政公用事业、园林、路灯、燃气、绿化和环卫工作;拟定城市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县属市政工程发包工作;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市政道路及其附属人行道、下水道、排污设施、桥梁等维护、养护、修复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县城区环境卫生、绿化工作;组织和监督市政工程项目的落实和工程质量安全;负责处理市政工程的纠纷和群众来信;负责全县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

(五)执法大队。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领域内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三、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四、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228号

联系电话:0751-6352422

传真号码:0751-6359771

电子邮箱:rhxjsjrmg@163.com 

五、单位负责人:

章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