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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0-2030年)》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04 10:25:42
来源: 仁化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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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4日,仁化县水务局印发《仁化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规划背景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节水型社会建设作为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战略举措,已经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全社会建设的局面正在形成。

仁化县水资源地区分布不均匀,水资源年内变化也相当剧烈,4至9月的降水量占全年降水的70%以上,而10月至次年3月降水只占全年的不足30%。2018年仁化县总用水量已达2.39亿立方米,按照当前用水效率,至2030年用水需求量将达到3.11亿立方米(P=90%来水频率),将超出《韶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办法》确定的仁化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7亿立方米,如不采取一系列的水资源节约、保护措施,制定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计划,仁化县将面临缺水问题。尽快开展仁化县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二、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一)法律、行政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家主席第74号令,2016.7修正),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修正);

3.《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导则》(2008.5);

4.《节水型社会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5.《中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2005.5);

6.《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2017.1);

7.《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发改环资规[2019]695号),第19条“促进节水技术转化推广”中明确提出“推进……和节水型社会创新试点建设”;

8.《全国节水灌溉规划》。

(二)地方性法规、规章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2014修订);

2.《广东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暂行办法》(2016);

3.《广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2016.6);

4.《韶关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2012);

5.《关于印发<韶关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细则(试行)>》(2012.12)。

(三)上级机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

1.《广东省节水型社会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第12条提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切实把建设节水型社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地方城镇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2.《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节约用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强顶层统筹谋划,开展全省“十四五”节约用水规划编制,推动《广东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明确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目标,加强分类指导和跟踪督促,确保年底前20%以上县级行政区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三、主要内容说明

本次规划,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把节水作为解决我县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落实目标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和缺水地区,提出了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完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完善水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完善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等四大体系建设任务。

(一)主要指标

在现状用水调查和各部门用水定额、用水效率分析的基础上,根据仁化县水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状况、科学技术水平、水价等因素的综合分析,参考省内外及国外先进用水水平的指标与参数,结合总体目标,提出主要行业节水指标22项,其中综合指标3项,制度与管理指标4项,农业节水指标2项,工业节水指标2项,生活节水指标4项,建筑业和第三产业指标各1项,水生态与环境指标3项。约束性指标主要包括,用水总量要求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约束性指标,要求2030年分别控制在73、128立方米每万元以内;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要求2030年提高至90%。

(二)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按照节水型农业建设主要措施,重点安排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业用水计量、田间灌水技术改造等工程。对24宗灌区(其中中型灌区4宗,小型灌区20宗)进行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对5个中型灌区实施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打造现代化灌区。加快推进农田节灌技术的改造升级与建设,力争至2025年全县蔬菜、水果和一些旱作区的集约化、规范化生产区域,现代化喷灌、微滴灌(水肥一体化)为主的农田节水应用普及率达到60%以上,2030年达到95%以上,实现全县农田节水技术的普及应用。

二是加强工业节水工程建设。针对高耗水和高污染企业进行节水减排改造,改进节水技术和设备,逐步淘汰落后设备,减少用水和能源消耗,削减废水或污染物排放量,有条件的利用非常规水源替代新水。重点针对火电、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建材、钢铁、机械等八大行业是工业的高耗水行业节水改造,开展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节水企业30家;到2030年,节水型企业用水量占工业总用水量的70%。

三是加强城镇生活节水工程建设。开展自来水供水管网改造,推进仁化县老旧小区改造补短板项目,加强节水器具普及推广,加大节水型学校、社区、单位等节水示范单位建设力度。

四是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工程建设。改造完善雨水利用设施,建设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加大雨水利用量。对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和原已建成使用的工程项目配套或补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管网。

五是加强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完善仁化县各自来水厂及大型自备水源取水计量设施建设,完善主要排污口的排水计量设施建设。建立水资源自动监测系统,建立水资源管理决策支持和调配、节水管理信息、水质监测和评价、水利政务信息等系统,对区域水质变化趋势进行预报,建立早期预警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水务执法整体效能。

六是加强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完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加大水务管理力度,加强市场监管,推动水务产业化发展。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明确各县区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和限制纳污控制目标,制定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用水年度计划。强化实施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有偿使用,完善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健全节水减排机制。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节水产品认证与市场准入。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

四、规划效益

(一)经济效益

配合以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逐步推广和有效的节水型社会制度建设,在本规划农业、工业、生活(含第三产业)等重点节水工程顺利实现的情况下,对比现状年的用水水平,在近期和远期水平年仁化县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下,至近期规划水平年2025年期间节水总量为4048万,至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期间节水总量为6670万

本规划节水方案的实施所需投资总额为8.16亿元,至远期水平年单方节水投资约为12.23元/。据统计,目前城镇供水水源工程供水能力投资约为10元/,单方节水投资略高于供水系统投资。若计入由于废污水量增大而需配套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费用、水污染治理费用等,投资差距将更加显著。可见节水的经济效益是显著的。

(二)社会效益

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转变生产、社会服务和生活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做到社会经济发展但需水量微增长甚至零增长,则可减少全社会用于供水、废污水处理等方面的基建投资和工程运行费用以及相应的能源消耗。节省下来的社会公共资金,还可用于增加其他方面的社会福利事业的开支,显然,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能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建设节水型社会抑制了需水量的增长,促进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使水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缓解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从而大幅提升供水保证程度。通过水资源有效管理、优化配置、节水技术推广应用和非常规水源利用,可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使经济结构进一步适应水资源承载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节水减排项目的实施,可遏制地表水质恶化的趋势,提升水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促进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与观念向环境良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绿色健康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转变,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制度建设,可促进生产关系变革,规范用水秩序,促进良好社会行为风尚形成,避免水事纠纷,推动社会进步。

(三)生态与环境效益

通过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工程措施的开展,2030年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大量污水被截留处理,减轻了污染物对城市周围水环境的影响,河湖水质将逐渐改善;再生水利用为城市环境提供了水源,河湖生态需水将有一定的保障,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节水措施的开展,有利于缓解城市用水紧张的状况,逐步恢复地表水体功能,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有利于水资源的合理分配,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促进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自然环境、生态系统的改善所产生的影响极为深远,其远期效益是难以估量的。

 

 仁化县水务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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