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按照《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ー、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数量12项,名称分别为:1.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首次申请);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变更);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延期);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延期);6.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7.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8.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变更);9.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遗失补领);10.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审查(含坑探工程安全专篇);1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新领);1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已全部进驻省网上办事分厅。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数量是38项、受理数量37项和办结数量是37项。
(二)依法实施情况。县应急管理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和简化审批程序,提速审批时限,严把审查关,不断创新审批方式,不断完善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工作,明确审批的标准。
(三)公开公示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清理、修订并在政务网站公示,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主要办事内容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及审批进度情况。
(四)监督管理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对在应急管理局监管的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企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经检查认定已不符合安全许可经营条件的企业单位,撤回其相关许可证;依法查处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效果情况。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应急管理局均做到了依法依规审批,达到了设立行政许可的预期效果。通过制订明确的办事指南规范和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和作风评价,方便了行政相对人,提高了审批效率,审批服务质量得到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全年没有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应急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行政审批处理效率不够,法律法规的运用水平有待提高;行政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等。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按照全县对此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推进该项工作进程,努力做好: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科学运用法律知识履行职责的能力;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促进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促进行政审批工作更加高效便民。
仁化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