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日,仁化县G106国道2171KM+600M大桥镇路段发生一起两人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编号为:4402241202400000021)。
事故原因为:张某添(居民身份证号:440229********4234)驾驶粤FWM153轻型仓栅式货车(搭载王某,居民身份证号:130628********1019)沿G106国道始兴县往韶关方向行驶,驶至G106国道2171KM+600M大桥镇路段时,越过中心实线与陈某华(居民身份证号:440203********2132)驾驶的粤FCT800轻型仓栅式货车(搭载周某良,居民身份证号:440221********5935)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张某添、王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仁化县应急管理局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涉及十二类车辆“先行填报、调查认定、信息公开、统计核销”的原则于2024年1月26日通过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完成了统计上报。
经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并出具事故情况说明。涉事车辆发生事故时未从事相应的运输活动及未发现其他违法行为,且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小于100万,故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
根据《广东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直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拟对该起事故进行统计核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该起事故统计核销有异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仁化县应急管理局(联系人:李明洁,联系地址:丹霞大道118号,联系电话:6323296,电子邮箱:rhxyjj@163.com)。
仁化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