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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仁化县禁毒协会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2-10 15:21:4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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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民社〔201913


关于同意成立仁化县禁毒协会的批复

刘丽娟同志:


报来申请成立“仁化县禁毒协会”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成立“仁化县禁毒协会”,具备法人资格,并发给《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二、你单位登记后要加强日常管理,使之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并依照其登记的章程进行活动。

    三、你单位如要变更名称、章程、负责人、备案事项和办事机构地址的,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四、你单位的重大活动要向我局报告。每年6月30日前应提交上年度的年检报告和有关材料,报送我局接受年度检查。年检报告书下载表格地址:邮箱:rhmzzq2@163.com

密码:rh123456下载《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两份,填写好后交到仁化县民政局二楼基层政权股室。

此复。

                            仁化县民政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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