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您的孩子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三项国家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
(一)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500元,其中,残疾学生为每生每年3850元。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一、二、三年级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残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注:依据《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粤财规〔2026〕1号)文件规定,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每学期1150元)。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校在籍一、二、三年级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残疾学生(有残疾证)、涉农专业学生(报读农业相关专业)、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三、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
(一)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为本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具体申请条件入学后由班主任作进一步解读)。
符合资助条件(国家奖学金除外)的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按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要求进行线上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超过时间节点未提出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请 沿 此 线 裁 剪 下 来 交 回 学 校
资助申请意向
尊敬的学校领导 :
我已认真阅读了贵校寄发的一封信,已知晓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政策,如符合条件并决定申请,我们会积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教育孩子学会感恩,好好学习,报效国家!感谢贵校对我孩子的关心。
我决定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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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