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欢迎您的孩子就读普通高中学校!在校期间,我们为您的孩子提供以下两项国家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学校免学杂费
(一)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元,其中,残疾学生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民办学校学杂费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资助对象
广东省户籍:在校在籍的残疾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
外省户籍:在校在籍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国家级建档立卡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户学生和残疾学生。
(注:高中学校应自行对困难在校在籍的孤儿进行免学费资助,免学费资助的资金录入到学校资助项目中)
二、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元(每学期 1150 元)。
(二)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仍困难的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残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后30日内,按学校资助管理机构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申请。超过时间节点未提出申请,则视为主动放弃。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如有疑问请直接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校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请 沿 此 线 裁 剪 下 来 交 回 学 校
资助申请意向
尊敬的学校领导 :
我已认真阅读了贵校寄发的一封信,已知晓普通高中的资助政策,如符合条件并决定申请,我们会积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教育孩子学会感恩,好好学习,报效国家!感谢贵校对我孩子的关心。
我决定申请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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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