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更好开展我县2025年度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职称评审(认定)工作,根据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韶关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韶关市教育局《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相关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称评审受理范围
(一)高级、中级
高级、中级申报教师需在分配岗位数内进行申报,岗位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二)初级
初级职称不受岗位限制,凡是符合条件的教师(含民办幼儿园教师和公立学校或幼儿园的临聘教师)均可申请初级职称评审或认定。
(三)聘用在“双肩挑”岗位的人员可以不受专业技术岗位限制进行职称申报。
二、材料报送时间
(一)2025年度由市教育局组织评审(认定)的职称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3月3日前。
(二)2025年度由县教育局组织评审(认定)的职称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4月15日前。
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评审材料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不予受理,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一)职称评审条件。中小学教师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30 号)中的《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及相关文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执行《广东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0〕52号)中的《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及相关文件。
(二)材料要求。按照《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 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相关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确定岗位。各学校(单位)根据县教育局分配的岗位数内申请用岗,当本单位符合职称评审条件的人数大于相应层级空岗数的时候,实行竞岗申报,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的评审竞岗办法,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职称竞岗工作。
根据《仁化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岗位核定与竞岗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在相应层级职称岗位出现空缺的情况下,支持鼓励开展“跨校评聘”:当学校某学科需要相应层级职称的专业教师,而且在满足本校教师申报职称后仍有空岗的情况下,可以接收外校符合条件的教师使用本单位空岗申报该学科职称。“跨校评聘”经双方学校同意后报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跨校评聘”教师在提交申报材料时,需提交承诺书和公示结果,在成功取得高一级职称后,由接收学校聘任该教师,服务期3年。“跨校评聘”岗位另行公布。
(二)考核推荐。各学校(单位)要制定考核推荐方案并严格按要求组织实施。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人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学校要鼓励教师申报当前任教学段的职称,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加职称转评。
(三)公开述职。单位考核中须包括公开述职环节,申报者述职内容包括: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教学效果(含合格率、优秀率)情况等。中等规模(一般指少于12个教学班或600名学生)以下的学校,要求申报者在全校教师会上进行述职;规模大的学校,要求申报者在由本学科全体教师、其他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学校领导以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会上进行公开述职。教研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公开述职。述职的有关情况(会议范围、参加人数、教职员工及领导对述职者意见等)须如实在申报表“公开述职栏”中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填写清楚。凡没有进行公开述职的,视为申报程序不符合要求。
(四)评前公示。各学校(单位)要指定专人核实申报者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同时公开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申报材料放置在会议室等公共场所,以供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结果后及时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
(五)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县教育局将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系统申报。申报人及有关单位应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完成填报、审核及送审环节,并务必正确选择相应评审委员会。电子照片须通过系统上传清晰红底或蓝底证件照(大小100KB以内,像素不小于128*180),不可使用白底证件照、自拍照或翻拍照等。系统申报提交截止与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一致。
(七)说课、讲课和答辩。县教育局将按照管理权限对学校(单位)申报高级职称推荐人选组织说课讲课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申报一级教师及以下层级的,委托学校(单位)组织说课讲课考核。具体事项由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按相关要求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评审组织。职称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省文件要求组织职称评审工作。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职称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将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主动接受县人社局的监管,配合做好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及时认真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职称评审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三)强化责任担当和问责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
联系人:李昭昕 联系电话:0751-6355700
附件:1.2025年职称评审申报岗位分配表
2.韶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 年度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相关实验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仁化县教育局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