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撤销《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7-09-25 00:00:00 来源:仁化环境保护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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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
你站委托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5年7月报我局审批通过(仁环审〔2015〕90号。2017年7月,我局对粤北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仁化县长江片进行检查,发现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位于保护区界碑范围内,2017年9月,我局函至项目原环评单位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要求对项目现址进行再次核对,并向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函要求协助我局对你站点位进行核查。2017年9月底,我局收到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复函,确认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的机房和陂头位于位于粤北华南虎省级自然保护区仁化长江片的实验区及《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和《韶关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的严格控制区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对“陆域及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区内禁止所有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无关的开发活动”的规定,由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存在疏漏,经我局研究决定,撤销仁化县长江镇高洞一级电站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意见。
特此函告
 
 
 
仁化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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