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查封决定书3号(高塘建材12.5)

发布日期:2025-12-05 11:29:41 来源: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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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解除查封决定书

韶环(仁化)解查字〔2025〕3号

当事人名称:仁化县黄坑镇高塘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广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224MA4UQJQU66

地址:仁化县黄坑镇高塘村委会岭尾村塘基下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仁化分局于2025年10月11日依法对你公司“沉淀塘西南方向埋有一根PVC白色管,沉淀塘中的废水通过白色管排放到旁边的小溪”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韶环(仁化)查字〔2025〕3号),2025年11月7日作出查封延期决定书韶环(仁化)查延字〔2025〕2号。现查封期限已经届满并移送仁化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韶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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