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一)契税补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在仁化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依法向税务部门缴交契税的购房人。
(二)新婚夫妇购房补贴
自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在我县婚姻登记窗口办理婚姻登记成功且在此期间内在仁化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
(三)新生育家庭购房补贴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出生且在我县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的家庭,在仁化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以上三项补贴可叠加。《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须在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合同备案时间和契税缴纳时间无硬性要求。房屋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前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25 年 1 月 1 日后注销并以同一购房人重签合同或购房人直系亲属间对同一房屋申办网签手续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形式
房屋购买人为一人的,以购买人名义申请;房屋购买人为两人及以上的,由购买人协商指定以其中一名购买人名义申请。
三、补贴标准
(一)契税补贴 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由县财政部门对购房人已缴纳 契税税额进行全额补贴。同一购房人购买多套新建商品住宅的,按套分别对标兑现补贴。
(二)新婚夫妇购房补贴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由县财政部门对购房人补贴 1 万元。
(三)新生育家庭购房补贴,在我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由县财政部门对购房人补贴。新生儿户籍登记窗口认定为一孩的家庭补贴 1 万元。新生儿户籍登记认定为二孩的家庭补贴 2 万元,新生儿户籍登记认定为三孩或以上的家庭补贴 3 万元。
四、申报资料
(一)备案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储蓄卡等复印件资料。
(二)《仁化县购房财政补贴申报表》。
(三)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签订有撤销合同记录的房屋的购房人,需查验其所有直系亲属信息,并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四)由购买人协商指定以其中一名购买人名义申请的,需提供其他购买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契税缴纳凭证。(申报契税补贴时提供)
(六)仁化县新婚夫妇/新生育家庭购房优惠券原件(申报新婚夫妇/新生育家庭购房补贴时提供)
(七)结婚证复印件。(申报新婚夫妇购房补贴时提供)
(八)出生证复印件。(申报新生育家庭购房补贴时提供)
(九)新生儿户口簿复印件。(申报新生育家庭购房补贴时提供,需复印户主页及新生儿页)
五、申报时间
符合购房财政补贴的购房人应在 2025 年 3 月和每年 11 月期间提交上述申请资料,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六、申报受理及审核流程
(一)申请人到行政服务中心县房地产交易所窗口领取《仁化县购房财政补贴申报表》,填写好相关内容,并提交申报材料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房地产交易所窗口。房产交易部门对申报人房屋交易信息和该套房的撤销合同记录,及购房人直系亲属名下房屋交易记录进行核实后,盖章确认。(行政服务中心县房地产交易所窗口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 228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6391751)
(二)县房地产交易所整理申报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件在5个工作日内流转到民政部门窗口。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结婚日期、持证人信息、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后,盖章确认。(县行政服务中心民政部门窗口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 228 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6329299)
(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窗口整理所有申报件,将审核通过的申报件在 5 个工作日内流转到户籍管理窗口。户籍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新生儿出生日期、户籍登记日期、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审核,盖章确认。(县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户籍管理窗口地址:仁化县丹霞大道 228 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联系电话:6391197)
(四)县住建管理局将《仁化县购房财政补贴申报表》和申报件整理,复核确认,并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人员名单信息,无异议后,由县住建管理局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数字政府”公共财政综合管理平台申请拨付补贴,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 (“到人到企”业务)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在申报工作的全过程中,如有某个环节未审核通过的,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
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仁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