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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森林防火“十不准”!

日期:2019-12-26 08:50:3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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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灾害,且发生一般都特别突然,来势凶猛,可能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

森林“十不准”:

1、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

2、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

3、不准在林区吸烟

4、不准在野外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和使用火铳枪械狩猎

5、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

6、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

7、不准痴、呆、精神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

8、不准见火不报、不救

9、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

10、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

森林“五不烧”:

1、未经批准不烧;

2、未开好防火线不烧;

3、未准备好打火工具不烧;

4、刮风、高温、干旱天气不烧;

5、无人看守不烧。

冬季天干物燥
森林防火要赶紧敲响警钟啦
保护生态环境,刻不容缓
这些小常识你都记住了吗?



来源: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