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2019年1月1日起
《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区、农业生产生活区、城镇居住区的野外用火管理活动。
森林防火区
农业生产生活区
城镇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