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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仁化县检察院对7·10专案依法提起公诉

日期:2019-01-11 09:45:0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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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仁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一案提起公诉,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韶关市首例涉黑案件。 

该案办理过程中,仁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专门成立检察官办案组,加强对案件的统筹调度和指挥,不断强化检警协助,提前介入侦查,先后与县公安局、扫黑办等召开工作调度会议、办案专案会议共计10余次,并及时向市扫黑办、县委政法委上报案件处理意见及情况,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扫黑除恶打得准、打得狠,真正取得实效。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仁化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始终保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依法、高质、高效审查涉黑恶案件。截至目前,仁化县人民检察院成功起诉涉恶案件5宗,涉黑案件1宗,充当恶势力保护伞案件2宗,其中,法院判决涉恶案件2宗,充当保护伞案件1宗。上述案件的办理,标志着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