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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涉黑涉恶腐败案涉及3名市管干部,包括广州市公安局原巡视员黄志强等

日期:2018-12-17 10:01:00
来源: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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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月14日举行的廉洁广州建设定期网络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林钰泽通报称,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579条,立案查处201人,涉及市管干部3人,包括市公安局原巡视员黄志强、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文生等。另外,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移送问题线索以及广州市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对一批涉嫌为环境污染企业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入调查,近期拟对相关党员干部立案审查。
  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 涉及市管干部3人
  林钰泽介绍,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579条,立案查处201人,党纪政务(纪)处分59人,组织处理13人,移送司法机关46人,涉及市管干部3人,包括市公安局原巡视员黄志强、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文生等重大涉黑涉恶腐败案件。
  从目前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基层农村,以村居党员干部居多;从查处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涉及领域来看,主要集中在基层公安、城管以及交通等部门。
  林钰泽介绍,广州市纪委监委坚持循线挖“伞”,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是市、区两级纪委监委派专人参加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工作组,全面掌握涉案人员相关信息。二是深化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建立领导分级负责包案协作机制,提高重点案件办理质量。三是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快速反应机制,分门别类规范处置。如由市、区两级纪委监委组成联合调查组,深挖黄埔区刘村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由市纪委监委对时任市公安局萝岗分局副局长张某立案查处,并一举挖出背后涉及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10多名党员干部。据统计,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打掉的涉黑团伙中已有10个挖出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
  广州还坚持“伞”中找“黑恶”,以打“伞”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建立纪委监委主导下的打“伞”与扫黑除恶并轨模式,对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由纪检监察、公安机关组成联合调查组,共同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调查,形成既扫黑又打“伞”的强大声势。如在查办白云区刘杜棋涉黑案件中,市纪委监委会同白云区纪委监委初步掌握有关问题线索后,由白云区纪委监委联合白云区公安分局同步立案调查,一举破获此案并查处了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又如增城区纪委监委会同增城区公安分局对朱村街朱村村干部朱喜添等人有关问题联合侦办,并对此案同步实施收网,增城区公安分局一举抓获涉黑案32名犯罪嫌疑人,增城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9名党员干部,实现了打击黑恶势力与查处腐败和保护伞的双赢效果。
  记者: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相当部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集中在政法领域,对于这种“扫黑者自黑”的情况,有何具体有效的治本之策?
  林钰泽:一是坚决清除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坚持零容忍,聚焦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及相关保护势力,同步推进扫黑除恶和“打伞”“铲链”工作。二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充分发挥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职能作用,对公安机关和民警在专项斗争中态度消极、担当不够,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进行早警示、早纠正、早处理,对涉黑涉恶问题多发或打击查处不力的,进行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责任。三是注重以案促改、综合治理。出台市纪委监委机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方案,瞄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挂牌镇街,充分利用巡察“利剑”、派驻“探头”、办案“挖伞”、督查督办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对涉案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通过提出监察建议,推动加强监管、工作整改和组织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增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基层公职人员,尤其是公安民警对涉黑涉恶的免疫力,从源头上减少“扫黑者自黑”问题的发生。
  记者:广州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没有打击保护伞的典型案例,成效如何?
  林钰泽:今年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委围绕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严肃追究党员干部在环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的纪律责任,共问责571人,其中立案处分45人,局级干部7人。最近,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移送问题线索以及广州市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对一批涉嫌为环境污染企业通风报信提供保护伞的领导干部进行深入调查,近期拟对相关党员干部立案审查。有关案件进展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将适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