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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进驻广东!举报黑恶势力,你需要知道这些

发布日期:2018-09-13 09:11:12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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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近日进驻广东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

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这次进驻广东省,重点是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和组织领导等督导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聚焦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边督边改,共同推动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深入开展。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8年9月1日—9月30日),设立了专门的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

专门值班电话

020-87185990

020-87185991

020-87185992

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专门邮政信箱

广州市909信箱,邮编:5101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导组职责,中央第8督导组主要受理广东省涉黑涉恶问题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面对黑恶势力,请勇于举报!

对于哪些属于黑恶势力犯罪举报范围,韶关市公安局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中做了明确界定。

举报奖励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二)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线索。

(十二)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线索

奖励条件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

●举报内容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者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追究"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过程中发挥了重要或关键性作用的。

●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犯罪案件、追究黑恶犯罪"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

群众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按制定的相应标准

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其中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

犯罪案件线索

公安机关查证属实

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责任的

奖励人民币50000至150000元

韶关市扫黑办及各地公安机关联系方式

(仁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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