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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黑除恶,人民公安报发出了这样强有力的声音!

日期:2018-05-02 15:03:39
来源: 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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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根据《通知》精神,精心部署、强化措施,依法严惩、狠抓落实,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迅速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必然要求。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必须坚持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又要严格依法办案。各地公安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改变“运动式”思维,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选调精干力量、强化侦查力度。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着力解决黄赌毒等违法犯罪问题,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打深打透,让广大群众及时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果。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必须坚持外强合作、内排干扰,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须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要抓涉黑组织,更要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各地党委政府要敢下决心、敢于碰硬,把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各级公安机关要排除干扰、冲破“关系网”,主动争取党委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必须坚持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紧紧依靠群众形成强大攻势。扫黑除恶,力重千钧,凸显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既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要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各种治理手段,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宣传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打造扫黑除恶治乱的铜墙铁壁。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攻坚克难、斩草除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坚决打好打赢这场硬仗。

(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