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疫情愈演愈烈,无数医生护士主动请缨,84岁钟南山院士无所畏惧,他们奔赴防疫一线,打出“无论生死,不计报酬”的出征口号,为家为国精神可歌可泣。
钟南山院士在广医一院的办公室工作
韶关市抗击疫情团队的部分团队成员在新年里的合影
但是也有部分人员在疫情背后,乘火打劫,个人隐瞒疫情不报、商家哄抬物价等现象偶有发生,在关乎生死的疫情面前,国家法律绝不允许不法人员为非作歹,以下这几种类型的犯罪,为作战疫情的你们添了一件防护服!
高价出售口罩、哄抬物价——可判刑!
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编谣、造谣、传谣——可判刑!
谣言!
编造与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有关的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此类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恶意逃离,散播病毒——可判刑!
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等行为可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瞒报、谎报、缓报疫情——可判刑!
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灾情,造成传染范围扩大或者疫情、灾情加重的行为可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公共场合不戴口罩——可处罚!
26日,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公共场所不戴口罩将被处罚。
阻碍防疫、检疫——可判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等行为可构成妨害公务罪。
卖假药、假物资——可判刑!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等行为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
卖假口罩——可判刑!
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可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面对疫情
我们不要恐慌
做好预防最重要!
来源:阳光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