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8-18 0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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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决定》,仁化县周田镇司法所所长刘日红榜上有名,荣获“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刘日红,1996年参加工作至今,一直服务于基层司法工作,二十多年来,他全心全意扑在调解事业上,坚持“快出动、防激化、做到调防结合”,常怀“热心、耐心、恒心”,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为民办实事。矛盾纠纷调解一直是基层司法所承担的一项重要工作,如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甚至引发“民转刑”案件,给社会安全稳定带来隐患,刘日红一直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做到早发现,及时调解,以促和为目的,维护好群众的利益。参加工作至今,刘日红接待来访群众6000余人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500多宗,成功率达98%。2017年,他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刘日红到台滩村村民家中了解土地纠纷
通过刘日红多年的努力,他管辖内的司法所在群众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得到了党委政府的信任和肯定。“荣誉不是我一个人的,是大家的,是与同事一起努力的结果。”刘日红表示,他时刻提醒自己多大的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的责任才会有多大的成就,并付诸实际行动,努力创新,积极探索,不辜负组织和群众对他的希望和重托。接下来,他将与同事伙伴们一起把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