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上午,县住管局城建监察大队对丹霞新城九龄路某商铺中的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占用公共区域进行依法清理。
该商铺业主将建筑材料堆放在人行道属于违法违规行为,此行为不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妨碍群众出行,影响市容市貌,县城建监察大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该商铺乱堆乱放的行为进行清理,并对商铺业主进行批评教育。
县城监大队提醒广大市民,切勿在公共道路乱摆设、乱搭建、乱堆放,确保交通畅通有序、街道整洁亮丽、经营规范有序,希望广大市民自觉履行文明守则,做一个文明好市民。
图文:县融媒体中心 黄荣坤 钟昕(实习) 校对:邓金梅 编辑:刘亭芳 责编:蔡权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