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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这些人因“烟花爆竹”栽了,相关规定你应该知道

日期:2019-02-02 09:11:00
来源: 韶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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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日,韶关颁布施行了《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去年,韶关市人大常委会报请省人大批准同意对《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正,并于2018年12月10日公布实施。  

也就是说,韶关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再也不能随心所欲,而是要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  

法规底线不可逾越。然而,仍有极个别市民对此置若罔闻,我行我素,以身试法,结果“引火烧身”,成为烟花爆竹的“牺牲品”:  

浈江区碧桂园凤凰城属烟花爆竹禁燃区,2019年1月23日晚,该区一业主喜迁新居,为了营造热闹的气氛,特意从外地赶来祝贺的一位亲戚谭某在花园内燃放了爆竹。警方接群众举报后,派出民警前往查处。经查,燃放的爆竹是谭某从湖南老家带过来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警方依法对谭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  

昨日上午,南郊四公里华屋村村民为贺乔迁新居,在自家门口违规燃放爆竹,被警方依法施以拘留5日的处罚。  

“春节临近,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高潮期,希望广大群众尤其是城区市民一定要遵守法规,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如是对记者说。  

警方严加管控  

织密巡查网络  

为全力做好2019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市公安局提前部署,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围绕组织领导、宣传发动、查禁打击三个方面抓统筹、促落实,确保贯彻实施条例并取得实效,要让社会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据记者了解,为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角度统筹组织领导。市公安局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抓好全市禁燃工作的组织开展和推进落实。多次召开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会议,对禁放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强调,要求集中力量抓早抓好抓实。  

为确保禁放宣传和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并取得实效,市公安局加强了督导检查,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从去年12月27日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清生及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带队到市辖三区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的指导检查工作。  

“我局制定了小年夜、除夕、年初一、元宵等重要节点的巡查方案,在整个春节期间,联合市公安局,加大社会面巡逻管控力度,织密禁放区巡查网络,依法严查严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制止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禁者。”浈江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肖景告诉记者。  


警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无人机高空巡查——工作人员观察无人机拍摄画面。  

1月28日晚,小年夜,按照以往习俗,一些市民会选择在饭前燃放烟花爆竹。为此,警方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区域无人机高空巡查。巡查从18时30分开始,执法人员启动4台无人机在空中巡查。这是韶关警方首次利用无人机开展高空巡查行动。  

很显然,韶关警方管控烟花爆竹,是力度超前,重拳出击,决不含糊。  

以打开路  

铁治违规  

公安机关在加强宣传发动的同时,严格开展执法巡查,全方位突出查禁打击。坚持以打开路,始终保持对违规燃放、违规运输、违规销售烟花爆竹的严打高压态势,从源头上铲除其赖以滋生的土壤。  

公安机关在我市主要交通要道采取定点堵卡检查与沿线巡逻盘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可疑运输车辆的盘查堵截力度,特别是外省入韶的可疑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进行重点拦截检查。春节前对非法运输和销售比较频繁的路段、地区,有针对性地巡逻查控,重点查处禁放区内和周边非法销售违法行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一些依托小商铺、士多店的违法销售、储存场所。  

利剑高悬,不法者难逃法律制裁:  

2018年12月25日,警方接群众举报,在浈江区乐园镇六合村查获各类烟花爆竹83件。警方依法给予违法嫌疑人梁某阳行政拘留,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2018年12月14日,警方在十里亭靖村村委附近民房查获大量烟花爆竹。警方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黄某锋行政拘留,收缴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2019年1月13日,警方在浈江区犁市镇浈江工业园附近的广乐高速出口处设置临时治安卡点,拦截一辆厢式货车当场查获烟花爆竹159件。司机邓某林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警方依法对其行政拘留。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1月29日,市区公安机关共捣毁非法经营和储存窝点21个,查处涉非法销售、运输和储存烟花爆竹案件23宗,行政拘留22人,罚款2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4宗,行政拘留1人,罚款3人。共收缴烟花爆竹约1.15万多件,价值约100万元。  

与此同时,警方严打非法燃放行为。加强派出所巡查,将日常执勤巡逻与禁燃管控有效结合,在大街小巷、居民小区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尤其针对如碧桂园凤凰城、碧桂园太阳城、河堤两岸、城中村等市区传统燃放重点区域开展重点巡查。对现场查获违法燃放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绝不降格处理,一律按照上限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开展警示宣传,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警示市民遵守规定。截至目前,警方拘留在市区禁放区域内违法燃放者2人,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主动履行禁燃管理工作职责,针对除夕、年初一和元宵节等违规燃放高峰节点,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上街面,加大对禁放区域、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单位、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周边动态巡逻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对违规燃放人员动真格,对于屡次燃放、不听劝阻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拘留处理。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曝光力度,以起到惩治违法、教育群众的作用。”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态度坚决地说。   

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污染、空气污染、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资源浪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危及公共安全。  

自觉遵守禁燃规定,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