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24 09: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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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我县检查《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旺财、县文明办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仁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民医院、县农业农村局红绿灯路口进行实地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县相关部门关于《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与会人员就如何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展开深入交流探讨,就如何加强文明宣传、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任务清单化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对我县在实施《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认为,近年来,仁化县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学习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了居民群众对《韶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度和公共文明意识,文明行为习惯逐渐养成,社会文明指数持续提高,并于2020年11月成功摘得“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为更好地推进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推进文明仁化建设,检查组希望我县及相关单位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社会宣传教育,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共建共享的积极性、主动性;要建立联动机制,对标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文明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创文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深化工作举措,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部门责任,聚焦重点领域,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配套制度,促进社会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持续提升,切实巩固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为韶关市创建文明城市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和做法。
图文:通讯员 谭卫东 吴江海
编辑:谢文怡 校对:凌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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