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县级第七专项巡察组对我县开展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刘海旺,县级第七专项巡察组组长廖聪华,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许细桥,副县长江艳芬,县级第七专项巡察组副组长邓永华,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涉及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廖聪华在肯定我县工作成效的同时,指出了存在问题:一是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对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指导和监督不到位、项目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项目未按图纸施工等问题;二是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不到位、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资源租赁收入应收未收、村务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许细桥传达了县委书记陈夏广听取专项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就如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坚定政治自觉,深刻领会巡察整改重要意义;二是扛牢政治责任,扎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落实;三是落细政治要求,以巡促改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刘海旺代表县委、县政府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县级第七专项巡察组以严密细致、务实高效的作风,深入镇级一线、进村入户,对我县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情况掌握得很细致详实,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县委、县政府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和在专项巡察组的指导帮助下,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整改落实的实际成效助推全面乡村振兴。他强调,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反馈意见,正视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发现的问题分类汇总、逐项梳理,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建账”“查账”“交账”“转账”和“销账”,确保整改到位;要深化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市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部署结合起来,与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不断完善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图文:县融媒体中心 谭俊 邓晨峰
编辑:连喜珍 校对:凌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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