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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1-10-20 18:05: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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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邱志坚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代理主任黄付养主持会议。副主任邓田庭、马小荣、夏德文、李建平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领导刘拥军,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任康、何旺财,县法院、县检察院,县监委、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审计局、县人大选联工委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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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旗帜鲜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开展人大工作,切实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加强对新一届人大代表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依法开展好人大监督,推动县委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仁化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仁化县2020年县级决算草案的报告》《仁化县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仁化县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了韶关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免名单如下

同意蓝韶东同志辞去仁化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钟全芳同志辞去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决定任命刘伟同志为仁化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龚春辉同志为仁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决定免去李伟强同志的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保同志的仁化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邱建华同志的仁化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谭家福同志的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叶桥忠同志的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展辉同志的仁化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伟同志的仁化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李伟强同志为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伟同志为仁化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肖移珍同志为仁化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叶桥忠同志为仁化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邱璟宜同志为仁化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谭卫财同志的仁化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肖春波同志为仁化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免去朱玉明同志的仁化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叶毅权同志的仁化县人民法院周田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张洁同志为仁化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吕海滨同志为仁化县人民法院周田人民法庭庭长。

会议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命人员分别作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就职宪法宣誓。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图文:县融媒体中心 廖志英、邓晨峰

校对:古燕霞  编辑:刘亭芳

责编:叶思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