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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仁化县石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仁化县石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镇政府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镇政府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镇政府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镇政府编制了《仁化县石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grh.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石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石塘镇文昌路18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镇政府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镇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本镇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镇政府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工作动态

主要包括:主要活动和重要会议。

(六)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年鉴等。

(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其他

主要包括:人事任免事项;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镇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单位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镇政府编制了《石塘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本镇政府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grh.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石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石塘镇文昌路18号) 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sgrh.gov.cn)。

本镇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在镇政府设有政府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镇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镇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镇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仁化县石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镇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镇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镇政府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本镇政府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镇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镇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仁化县石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镇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石塘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石塘镇文昌路18号  邮政编码:512324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751-6394008   

电子信箱:stz6394008@163.com


附件1:仁化县石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仁化县石塘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