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塘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三)统筹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四)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推进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
(五)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和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等有关工作。
(六)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负责相关领域执法工作。整合辖区相关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七)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高基层自治水平。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
(八)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九)编制及执行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镇本级财务、审计以及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村(居)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辖区内工商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政治协商等方面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董塘镇党委、政府设下列10个党政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统计、档案、接待、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人民武装有关工作。编制及执行镇财政预决算计划。
(二)镇人大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做好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三)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服务、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有关工作。
(四)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对审计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指导村务监督机构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禁毒戒毒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网格化工作,推动政府管理、村(居)自治以及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等融入网格管理,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治理。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承担综合治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七)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工作。统筹辖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组织开展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征地拆迁、道路交通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辖区环境监察等工作。负责镇、村的旅游开发和协调工作。
(九)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救援、森林防火、自然灾害、气象预警、公共卫生安全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居)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移民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乡村农房管控、风貌提升、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承担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
办公地址:董塘镇繁塘一路30号 邮政编码:51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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