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开展我县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切实保障农民不动产权利,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自然资源局组织补充修正了《仁化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补充修正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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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4月9日
附件1:仁府规〔2020〕2号 仁化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意见.doc
附件2:仁化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实施意见(补充修正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