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做好监管代理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制定《仁化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历经四次向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将有关条款修改后形成定稿。
为了凝聚民智,吸纳民意,提高编制质量,现将《仁化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挂在网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下载审阅,如有反馈意见或建议,可发送至邮箱rh-jg@163.com,联系电话:0751-6352923。
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2月14日-2019年3月1日。
衷心感谢关注和参与。
仁化县农业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