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沈明添(身份证号码:440224********1815),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仁美路1号丹霞新城沁泳园11幢1604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粤(2024)仁化不动产权第000120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沈明添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