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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温彩莲)

发布日期:2026-08-10 14:55:3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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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温彩莲(身份证号码:440224********2262),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丹霞开发区金霞小区B面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国用(2001)020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彩霞

2026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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