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温彩莲(身份证号码:440224********2262),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丹霞开发区金霞小区B面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国用(2001)0201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温彩霞
2026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