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四英(身份证号码:440224********050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董塘镇董中村委会老岭背组,证书号为:粤(2022)仁化不动产权第000614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四英(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