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玉财(身份证号码:440224********0770),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石塘镇文昌街47号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仁国用(2015)0400010号;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161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玉财
2026年 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