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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军华)

发布日期:2026-07-07 11:09:4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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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刘军华(身份证号码:440224*********459) 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 仁化县丹霞街道黄屋村瑶塘组,不动产权证书: 粤(2021)仁化不动产权第0026376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刘军华  

2026年 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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