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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6-01 11:23:4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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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叶军民(身份证号码:440224********0296)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丹霞街道新东村叶屋组,证书号为:粤(2021)仁化不动产权第0020235号的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叶军民

2026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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