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何洪添(身份证号为:44022419******001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新城路29号晖景园商贸城综合楼C幢801号房
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粤房地权证仁字第0100005053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洪添
2026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