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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注销声明

发布日期:2026-05-26 09:53:3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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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冯超朋,父亲冯炳源(已故) (身份证号为:440224********0018)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仁化镇向阳外街14号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粤房地证字第0055012号)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本人代为申请注销,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超朋                 

2026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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