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吴海波(身份证号为:440224********073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仁化镇莲塘尾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粤房证字第16244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海波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