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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5-19 09:22: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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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吴海波(身份证号为:440224********0737)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仁化镇莲塘尾的房地产权证(证号: 粤房证字第162445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海波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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