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国营大岭农场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西三公里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仁府国用字(1997)0224010011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仁化县国营大岭农场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