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部门频道栏目  /  仁化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6-04-27 16:54:42 来源:本网
打印


因本单位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仁化县城西三公里大岭农场的不动产权证(证号:(2008)0100312、(2007)0100178等七本)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附:

仁化县丹霞旅游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xlsx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仁化县丹霞旅游经济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27日



相关附件:

相关信息

微信
智能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