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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邓昌树、邓昌平)

发布日期:2026-04-16 16:25:3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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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管不善,本人将坐落为仁化县长江镇石印村界脑组,权属证书号为4400426442号的林权证不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邓昌树、邓昌平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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